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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1 / 2)

歆儿一双弯月般的眸子含笑,我从中看到阵阵春水,轻轻闭上了眼。

“永珹,睁开眼,看着我”

龙凤喜烛彻夜不灭,歆儿一身红衣向我压来,那一夜,我看着跳动的火焰,如潮水中的鱼儿一样,随波翻涌。

婚后第二年,我与歆儿共育一女,长得像我,性子似她,也是跳脱。

后来,我主编的《四库全书》终于完成,二哥开明,也爱惜人才,许多书籍得以保全。

其中有一本《≈lt;a href=https:/tuijian/honglou/ tart=_bnk ≈gt;红楼梦》,在皇阿玛在世,初编书时,为了保住它,我将它偷偷藏下,这也因此成为了歆儿的最爱。

歆儿拿着它去跟三嫂琪琪格分享,三嫂向我竖了个大拇指,说我保住了什么四大名著。

歆儿为我骄傲,我又获得了香吻一枚。

再后来,《四库全书》问世,歆儿和琪琪格带着我珍藏的那本《红楼梦》去了春和女子学堂。

两人在春和女子学堂开设了一门新课程,专门讲这《红楼梦》,她们说,里面千娇百媚的众位女子,才是这时代的主角,应该被诸位女学生所熟知。

三年后,我们的女儿宝珠也进入了春和女子学堂,她和令娘娘关系最好,令娘娘每节课她都听得极为认真,还拜令娘娘做了师父。

宝珠也住在了圆明园,和我一样,成为了众位玛嬷的心肝宝贝。

我们也终于可以去圆多年的梦了。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歆儿推着轮椅,又一次将我抱上了马车。

歆儿倚着我的肩膀说说笑笑,我掀开帘子,万里晴空,正是大好河山,尽收眼底。

那么去哪儿呢?

去大理。

五弟和那位芸儿姑娘,早已经等候多时了。

番外 璟瑟前世篇(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这篇设定是追随我这个小说开头璟瑟以十年寿命换琅嬅平安一生的那个设定的哈)

接到皇上赐婚我和固伦和敬公主的旨意时,我正在驯鹰,那时我和那只鹰已经熬了六个日夜。

终究是我驯服了它,我转头将它作为聘礼的一部分送到了京城。

我们草原的规矩,若是真心喜爱一个女子,就去驯服一只雄鹰,连鹰都能熬过,那对伴侣也会忠诚。

我曾经在京城当过两年伴读,听阿哥们说,和敬公主是天之骄女,是大清唯一的嫡公主,有自已的一番傲气。

彼时我不屑一顾,我们草原对嫡庶长幼到没有那么大的规矩,我既非嫡出又非长子,还是得到了父汗的青睐,成为了他的接班人。

公主来到草原那日,我带着我早已经成群的小妾去迎接她,我的女人不少,不过平时我并不关心她们是否开心。

我坚定地认为男子不应该和这群莺莺燕燕有什么精神上的交流,毕竟我们属于不同的世界。

我注定要翱翔,她们只能呆在蒙古包里,日复一日地等着我回来。

公主从宝座上下来那一刻,她通身的华贵气度让我一下恍了神。

璟瑟长得极美,气质孤傲,从宝座到婚房,她修长的脖颈,挺直的身段,和刚毅的眼神,没有一处为我柔软过。

她比我驯服过的任何一只鹰都要骄傲,她眸中的野心与自信,时时刻刻压迫着我的其他侍妾。

我的其他女人都说,我和她生性不和。

她们认为,两个同样骄傲的人,这辈子注定是死敌,谁也不会低头。

只有偶尔的夜晚,她会一个人慵懒地坐在篝火旁,吹着草原的风,不让我看她红红的眼睛。

我想,她可能在悼念皇后娘娘,她的亲额娘吧。

那晚的风有些冷,我经过她的毡房,还是为她披了一件大氅。

她惊讶地看着我,又别过头去,不想让我看见她的泪痕。

天空一泓皓月,流光之下,是南飞的大雁。

我好像有些理解了璟瑟,京城娇艳的花骨朵,来到这茫茫荒原,纵使再坚强的人,内心也是没着落的。

我拿出怀中的酒袋子,凑到璟瑟跟前。

“喏,公主殿下,喝点儿烈酒暖暖身子吧,这草原的晚风,吹的时候你不觉得冷,等回到温暖的毡房,你就知道会被吹坏了。”

璟瑟回首过来,接过酒袋,仰头就是一口,漏出的酒滴顺着她精致的下颌流到她白皙的脖颈上。

酒晶莹剔透,我没有忍住,凑上前,吸吮了一口。

璟瑟的双颊染上一抹绯红,将那酒袋子掷到我怀里,微怒说道:

“轻薄,浪荡,登徒子!”

骂的我的心痒痒的。

想到璟瑟终于没有那么难过了,走主动挨近她,小心地问道:

“璟瑟,你真的很想念京城吗?草原不好吗?”

璟瑟又笑的悲怆:“草原好啊,怎么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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